2023 Jan 01

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




補助對象 

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法領有身心障礙證明,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,且符合附表規定者。


補助流程:先核定、後購買

1. 檢附所需文件、證件於線上系統或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、社會局處或輔具中心提出申請。

2.收到核定函後始得購買輔具

3.檢附收據、保固書正本與其他必要文件請款


申請補助所需文件

申請輔具費用補助,應填具申請表,並檢附下列文件、資料,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提出:一、國民身分證正本,驗畢後發還。二、附表所定各補助項目三個月內有效之診斷證明書或輔具評估報告書。三、其他必要證明文件、資料。

全國各縣市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相關規定

北部區域  基隆市  台北市  新北市  桃園市  新竹市  新竹縣  苗栗縣
中部區域  台中市  彰化縣  南投縣  雲林縣
南部區域  嘉義市  嘉義縣  台南市  高雄市  屏東縣
東部區域  宜蘭縣  花蓮縣  台東縣
離島區域  澎湖縣  金門縣  連江縣